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住宅楼热计量表安装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FJ1306G******2001
1.招标条件
******发改委《关******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大兴******改革局关于呼中区住宅楼热计量表安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发改审批字〔2023〕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中区房产维修与供暖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国债及政府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住宅楼热计量表安装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呼中镇
2.3建设规模:在呼中区民悦小区,建工小区,邮政小区,兴林小区,田园小区,龙翔家园安装热计量表6067块及附属设施;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计划工期:2024年12月07日至2025年09月30日,共297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监理工作全部结束止;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8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缴纳连续3个月(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承诺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除拟派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外,其他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分别配备。
3.5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之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 11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9时30分
******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1室)
6.3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建设局
联 系 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呼中区房产维修与供暖中心
地 址: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1-1号柒零捌零小区C栋1-2层1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邮 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