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农产品加工与核农技术研究所2024年设备采购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
******学院农产品加工与核农技术研究所2024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比选工作顺利结束,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hbxt-2024-13578
******学院农产品加工与核农技术研究所2024年设备采购项目
二、中选候选人信息:
三、评审信息:
评标时间:2024年11月06日10时00分
******有限公司招标运营楼206开标厅
四、公示媒体及时间:
******学院门户网站(******)、中通服供应链湖北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bzb.chinaccssc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天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张权、黄喆
投诉电话:******/******
接收邮箱:******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六、联系方式:
******学院农产品加工与核农技术研究所
联系人:隋老师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联系人:张权、黄喆、李振宁、彭佳、胡箐
电话:******/******
邮箱:******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6日
******学院农产品加工与核农技术研究所2024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比选工作顺利结束,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hbxt-2024-13578
******学院农产品加工与核农技术研究所2024年设备采购项目
二、中选候选人信息:
综合排名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推荐意见 |
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328,867.12 | 税率1% | 中选人 |
三、评审信息:
评标时间:2024年11月06日10时00分
******有限公司招标运营楼206开标厅
四、公示媒体及时间:
******学院门户网站(******)、中通服供应链湖北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bzb.chinaccssc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天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张权、黄喆
投诉电话:******/******
接收邮箱:******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六、联系方式:
******学院农产品加工与核农技术研究所
联系人:隋老师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联系人:张权、黄喆、李振宁、彭佳、胡箐
电话:******/******
邮箱:******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