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量公司关于厂区及新建厂房交通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项目已获批,采购人为哈量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编号:fw2024-58号
1.2 项目名称:哈量公司厂区及新建厂房交通影响评价项目
1.3 项目预算:8万元人民币(含税)
******有限责任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项目内容及要求:
2.1该项目为哈量公司新建厂房项目建成使用后,可能新增的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由服务机构提出缓解对策,以减小项目带来的负面影响,缓解项目产生的交通量对周围道路交通的压力,论证新建项目具备可行性,并形成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2.2要求出具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2.3第三方有义务向我方解释说明项目交评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2.4要根据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及要求,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实施前后可能造成的交通环境影响,对建设项目实施的交通环境可行性进行客观、公开、公正的技术评估;
2.5供方需组织技术团队,现场考察建设项目的选址及周边环境、评估周边交通影响程度;
2.6响应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7供方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8交付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交付
(响应文件模板详见附件:通用技术哈量公司厂区及新建厂房交通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均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2)信誉要求:1)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谈判。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4)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20日上午9时00分
4.2 邮寄或送达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44号
4.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4年9月20日下午13时3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中心采购平台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44号
邮政编码:150040
联 系 人: 张辉 手机号:******
张志男 手机号:******
电 话:0451-******
电子邮箱: ******
项目联系人:哈量公司战略运营部 部长助理 陈忠良
联系电话:******
附件:通用技术哈量公司厂区及新建厂房交通影响评价项目采购文件.docx
哈量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2024年9月12日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编号:fw2024-58号
1.2 项目名称:哈量公司厂区及新建厂房交通影响评价项目
1.3 项目预算:8万元人民币(含税)
******有限责任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项目内容及要求:
2.1该项目为哈量公司新建厂房项目建成使用后,可能新增的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由服务机构提出缓解对策,以减小项目带来的负面影响,缓解项目产生的交通量对周围道路交通的压力,论证新建项目具备可行性,并形成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2.2要求出具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2.3第三方有义务向我方解释说明项目交评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2.4要根据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及要求,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实施前后可能造成的交通环境影响,对建设项目实施的交通环境可行性进行客观、公开、公正的技术评估;
2.5供方需组织技术团队,现场考察建设项目的选址及周边环境、评估周边交通影响程度;
2.6响应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7供方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8交付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交付
(响应文件模板详见附件:通用技术哈量公司厂区及新建厂房交通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均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2)信誉要求:1)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谈判。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4)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20日上午9时00分
4.2 邮寄或送达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44号
4.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4年9月20日下午13时3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中心采购平台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44号
邮政编码:150040
联 系 人: 张辉 手机号:******
张志男 手机号:******
电 话:0451-******
电子邮箱: ******
项目联系人:哈量公司战略运营部 部长助理 陈忠良
联系电话:******
附件:通用技术哈量公司厂区及新建厂房交通影响评价项目采购文件.docx
哈量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