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低压柜改造项目需采购现场监理,欢迎有意向的监理单位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福建博物院低压柜改造项目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对我院部分低压柜进行更换更新改造,并对发电机进行维护保养。
1、施工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96号;
2、项目造价:人民币约62.0058万元。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在项目施工期间提供监理服务。
(二)监理服务期要求:从开工之日至项目验收合格且项目结算完毕。
(三)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1.项目实施期间,监理单位应派专人至现场全面履行监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施工质量、安全监理职责、施工工期、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2.审核供应商的资质及质量控制体系情况;
3.审查供应商提出的设计、实施方案及技术标准;
4.审核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可读性及其与项目实际的一致性,以及是否满足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5.验收购进的设备及材料等;
6.协助配合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及结算工作,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编写监理总结报告。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三、报价要求:
(一)监理费报价依据: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
(二)监理费:以甲方与承建方签订的合同价为工程造价的基数,按照中标人承诺的优惠折数计取。即监理费=项目合同价×3.3%×中标优惠折数。
四、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否则报价无效。供应商须提供专门的承诺函。
(四)监理单位资质为不低于房屋建筑乙级。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时请提供相关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资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报价函、不存在关系承诺书,逾期按弃权处理。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服务方,按要求向福建博物院提交相关材料。
五、评选办法:
本项目以潜在投标人报价最低的优惠折数确认中标单位,若存在优惠折数相同,以我院组织的评审小组进行二次电话报价最终确认中标单位。
六、公告期:
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29日
七、服务方报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有意向的监理方,请将相关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相关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资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报价函、不存在关系承诺书,加盖公章后,密封在文件袋内,提交文件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二)报价材料将由业主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本项目以潜在投标人优惠折数报价最低的确认中标单位,若存在优惠折数报价相同,以我院组织的评审小组从最低折数报价相同的公司里随机抽取确认一名中标人作为以上项目的监理单位。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9:30(北京时间)止。
******办公室。
(五)联系人:陈女士
(六)联系电话:0591-******
附件:
福建博物院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