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彭州市2025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管理局
项目名称:彭州市2025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技术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彭州市2025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技术服务项目、 1项、 预算金额 3,0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本办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授权予其他************办公室《关于规范计量技术机构授权工作的通知》明确未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授权机构,不******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市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2015年,成都市对各市县级计量检定******人民政府不再设置下属的计量检定机构************人民政府既无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也无计量行政部门依法授权的计量检定******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因此,在彭州市无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情况下,彭州市的强制检定工作应交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来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可以确定,由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作为彭州市强制检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有法律支撑的。综上所述,为避免与涉及强制检定的系列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本项目只能由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来承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街道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汪老师
******街道牡丹大道南段488号
联系电话: 02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任老师
联系地址: 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
联系电话: 028-******
六、附件
******管理局
2025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