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有限公司)年加工31万吨热镀锌板、22万吨彩涂板、34万吨热镀铝锌硅钢板、35万吨冷轧钢板及冷轧薄板、8万吨交通设施及配件、7万吨瓦楞板项目一期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31万吨热镀锌板、22万吨彩涂板、34万吨热镀铝锌硅钢板、35万吨冷轧钢板及冷轧薄板、8万吨交通设施及配件、7万吨瓦楞板项目一期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经济开发区冉子路与333省道交叉口西侧向南100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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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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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7791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2024年10月14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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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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