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02
******学院食堂账户开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1
预算金额:人民币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0.00元
******学校所需的包括日常资金结算服务、代收代付、转账汇款、账户对帐服务、年检服务、网银操作、安全保障等在内的一切配套基本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5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甲方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
(二)在甲方所在地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投标人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丹东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银行名称)。
(四)有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业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4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止,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或电子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电子邮件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致电0415-******,主题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料审查通过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银行广场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000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平
电 话:******
******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02
******学院食堂账户开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1
预算金额:人民币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0.00元
******学校所需的包括日常资金结算服务、代收代付、转账汇款、账户对帐服务、年检服务、网银操作、安全保障等在内的一切配套基本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5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甲方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
(二)在甲方所在地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投标人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丹东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银行名称)。
(四)有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业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4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止,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或电子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电子邮件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致电0415-******,主题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料审查通过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银行广场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000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平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