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有限公司受******学院委托,就改造电子产品组装实验室设备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GSS-XDJT-Z-******
二、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合同履约期限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改造电子产品组装实验室设备 | 30万元 |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及安装,并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通过验收,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改造电子产品组装实验室设备,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对投标人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截标之前,报名单位准备好资料均可报名(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95763),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还须将书面报名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
3、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或发送邮件方式报名,邮箱******,具体情况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附件自行下载填写)
2) 法定代表授权书或投标单位介绍信;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如有);
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及开标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学院行政楼516室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整
开标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学院行政楼516室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的方式汇入投标保证金,并至采购代理机构换取收据。(详见本采购文件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
******有限公司
帐号:************58
******银行黄龙支行
八、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院提起诉讼。
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学院
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7-******
******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电话: ******、0577-******
传真:0577-******
联系人:单先生
******学院纪检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7-******
******学院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学院关于改造电子产品组装实验室设备项目(自主)的征求意见公示
******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学院所需改造电子产品组装实验室设备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投标人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国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10月23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 ,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
联系人:单先生 电话:0577-******、******。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学院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