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海关******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jlsblb2024-cg167
项目名称: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工业分析仪等)
标段划分、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证明材料);
(4)具有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天9时至11时,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09室
方式:******,需提供下述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现场获取需提供上述资料至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通过发送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需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5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洋
电话:0431-******
******管理中心
初审:李世超
复审:王 尧
终审:魏佰友
长春海关******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jlsblb2024-cg167
项目名称: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工业分析仪等)
标段划分、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元) |
jlsblb2024-cg167-1 | 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工业分析仪等)第一标段 | 超级微波消解系统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 |
jlsblb2024-cg167-2 | 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工业分析仪等)第二标段 | 微波消解仪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 |
jlsblb2024-cg167-3 | 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工业分析仪等)第三标段 | 工业分析仪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800000 |
jlsblb2024-cg167-4 | 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工业分析仪等)第四标段 | 微波消解萃取系统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31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证明材料);
(4)具有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天9时至11时,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09室
方式:******,需提供下述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现场获取需提供上述资料至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通过发送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需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5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洋
电话:0431-******
******管理中心
初审:李世超
复审:王 尧
终审:魏佰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