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肠内营养配制袋采购项目(第三次)采用竞价(公开)方式实施本项目的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信息
1.预算金额(元):16730.00
2.需求一览表
采购需求名称 | ******医院肠内营养配制袋采购项目(第三次) | 采购单价预算(元) | 2.39 | ||||||||||
采购数量 | 7,000 | 采购单位 | 个 | ||||||||||
采购要求 | (一)基本要求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项目相关内容; (2)响应供应商务须具有有效的且具备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医院日用品仓库 3、供货期限:1年。如在供货期内,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不满意(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以次充好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2次以上的或超过规定交货期限15天成交供应商仍不能交货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本项目预算金额总价上限为为¥16730元。 ★5、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充足的货物,保证供货,在收到采购人下单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把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如遇采购人急需使用情况,成交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到货。 6、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毁约。 7、本次采购只进行供应商供货资格的招标,本次招标为协议供货资格的取得,并不代表货物已售出,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向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数量。采购人按照本单位使用情况下单所需货物数量,成交供应商不得对采购人所采购货物数量作要求或质疑。本项目的采购数量为一年内预计发生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本项目以供货期满或合同总金额使用完毕为结束时间点。 (二)采购清单
数量为一年使用的预估数量,若实际采购数量低于预估数量,则按实结算。 (三)产品技术参数要求 1、配置要求密封性完整,灭菌标准≥8KGy,提供每批次产品辐照证明。 2、材质: (1)盖子:外盖+内盖 ①外盖材质为PE(聚乙烯); ②内盖材质为PP(聚丙烯)。 ③袋子:BOPP(最外层)/ PET / NY/PE(最内层)。本包装袋采用BOPP(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 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 NY(尼龙)/PE(聚乙烯)4层复合膜,密封性好,无需依靠就能直立放置。 3、需要提供产品合格报告检测,每批次产品必须有《出厂检验报告》,每年有第三方检测报告。 4、袋口要求 (1)接口口径:20.7mm (2)盖子的外径:29.5±0.5mm (3)属于大口径,便于灌装; 5、其他要求 (1)瓶盖采用防盗功能,确保产品一次性使用,安全卫生; (2)袋子同时具有口服及管饲两种功能; (3)直立袋表面采用哑光处理,美观大方; (4)袋子表面有标注刻度,便于计量灌装,表面可标注完整信息,便于管理。 (四)响应报价要求 ★1、响应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报价为采购人的交货单价。交货单价即是合同期间的最终单价,在合同期内,价格不再随着市场同类商品市场价格的调整而进行调整。 2、本次响应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价格、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卸车费、配合费、检测费、配送费、税金及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响应供应商对以上采购清单的货物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单价的最高限价,且总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价,缺项、漏项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响应供应商在寄送纸质报价资料时须提供符合参数要求的肠内营养配置袋3个。 (五)技术要求 1、响应供应商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所有货物及服务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商标或版权等。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响应供应商不得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产品,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包装、装卸、运输及保险 1、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包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锈、防腐的措施,货物要求有包装保护运至现场。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负责根据用户指定的地点,将货物送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如货物运输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货物及时交付,换货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货物的质量保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七)验收方式 1、 成交供应商将货物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相关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要求进行核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对货物的规格参数和质量进行验收。 2、货物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相关采购文件、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有权拒付该批货物的费用,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八)售后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厂生产或该品牌授权生产、销售的全新正品,其质量、规格满足用户需求,无任何的侵权行为,且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产品出厂标准。 2、质保期为当次所送货物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质量“三包”服务,质保期内因货物质量问题而引发的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24小时响应服务,到达现场时间为2小时内,解决问题的时限为到达现场后4小时内。若在到场4小时后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说明原因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提供等同或优于原参数的产品供采购人使用。如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4、在供货期内,如产品遇到停产情况的,成交供应商需提前15天书面告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提供等同于或优于原参数的产品供采购人使用,不得断供。 (九)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退还为最后一批送货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如有违约事项,采购人根据约定条款扣款,剩余款项予以无息退还。 2、合同签订后,供货期内采购人可按照实际使用需要分批次要求成交供应商供货。合同无预付款,每批次订货无预付款。 3、按月结算。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下单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的品种及数量提供货物,经双方确认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该月所供货物的有效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并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付款给成交供应商。 4、成交供应商须开具与响应文件中报价人名称、响应报价一致的有效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十)违约责任 1、采购人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按合同执行进度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加收当次送货批次金额金额的 5‰的违约金。 2、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或未能在交货之日起30天内提供该项目验收相关所必须的合法有效的文件,每拖延一天,须向采购人支付当次送货批次金额金额的5‰的违约金。如拖延三十个自然日成交供应商仍未履行的,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送达《违约通知书》。 3、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4、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当次送货批次金额金额的5‰的违约金。 5、所有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以次充好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货物。此种情况超过2次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6、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地级市或以上的质检部门进行相关鉴定,鉴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先行垫付,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要求,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鉴定结果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成交供应商保证因执行本项目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货物、材料、工序工艺等产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 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如采购人因此而遭受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
二、报名及响应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11-07 17:30:00至2024-11-14 17:30:00到中易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化采购系统参与采购项目。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应登入中易电子交易平台(******),点击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并开通电子化采购系统后,即可进入系统选择报名项目,在报名时间内确认参与并提交响应内容,即报名成功。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供应商应根据公告的要求,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报价时间内进入交易系统对项目做出报价,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2.供应商提交报价应满足采购需求。若实际与承诺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该供应商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报价次数:1次
注: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设置的报价次数基础上再次发起报价,收到报价通知的供应商按采购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报价,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报价,系统将以前一次报价响应内容为最终报价响应内容。
4.报价时间:2024-11-07 17:30:00~2024-11-14 17:30:00
5.是否下浮率报价:否
6.是否要提交报价(清单)文件:是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小姐
联系电话:0760-******-8420
五、平台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52转1
2024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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