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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心医院护理治疗设备、生命支持设备及重症救治能力提升设备一批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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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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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护理治疗设备、生命支持设备及重症救治能力提升设备一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RKCZC2023-004

项目名称:护理治疗设备、生命支持设备及重症救治能力提升设备一批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26,700.00元

采购需求:

******医院护理治疗设备一批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9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74,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手术器械 护理治疗设备一批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294,000.00 1,77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详见采购文件

******医院生命支持设备一批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普通诊察器械 生命支持设备一批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0 1,96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详见采购文件

******医院重症救治能力提升设备一批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32,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57,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重症救治能力提升设备一批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232,700.00 1,857,7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7个日历日,进口设备10个日历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医院护理治疗设备一批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依据有关规定,须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5)相关政策若有变化,以财政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医院生命支持设备一批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依据有关规定,须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5)相关政策若有变化,以财政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医院重症救治能力提升设备一批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依据有关规定,须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5)相关政策若有变化,以财政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医院护理治疗设备一批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障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7)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投标人为制造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备案编号》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为进口产品,提供“进”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需提供产品制造商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提供代理商授权的需提供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商对进口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10)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医院生命支持设备一批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障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7)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投标人为制造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备案编号》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为进口产品,提供“进”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需提供产品制造商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提供代理商授权的需提供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商对进口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10)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医院重症救治能力提升设备一批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障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7)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投标人为制造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备案编号》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为进口产品,提供“进”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需提供产品制造商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提供代理商授权的需提供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商对进口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10)投标产品是进口的须提供该产品完整的销售授权链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1日 2023年12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2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潜在投标人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实行不见面开标/见面开标,请投标人在西安市公******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400-928-0095;驻场技术人员:029-******/****** 转 80310)。

1)预览招标文件 

社会公众和想了解招标项目情况的投标人,可打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预览招标文件。即〖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栏目,下载和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预览版本(WORD\PDF格式)。电子交易平台同时提供 WORD\PDF 格式(仅用于预览)和 SXSZF 格式(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两个版本,文件内容一致。

2)注册、CA认证、企业信息绑定和多CA互认 

①投标人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 站 〖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 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②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投标人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 CA 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

******/fwzn/004003/******/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l

③请投标人务必及时下载项目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 ,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④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操作手册详见 〖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3)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投标人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5)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上传)到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对于逾期提交(上传)的,系统将不予接受。投标人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

6)电子开标形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持CA锁远程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操作说明详见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16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保亿隆基中心1幢107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郑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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