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郴州市委党校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中共郴州市委党校的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共郴州市委党校物业服务采购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4]0212号 3、委托代理编号:******-******-639 4、采购项目预算:1,52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二年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1,520,000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1,520,000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17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