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湖北恩施高旗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我公司加油站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工作******有限公司湖北恩施高旗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加油站总占地面积3397.0m2,总建筑面积432.81m2。加油站设有4台4枪潜油泵加油机,设有3个30m3FF双层汽油储罐(92#、95#、98#),1个30m3FF双层柴油储罐,油罐总罐容105m3(柴油罐容积折******消防等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有限公司承担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3年12月26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以恩州环审[2023]55号文件对《恩施高旗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项目于2024年1月开工建设,于2024年9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项目环评总投资54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2万元;加油站实际总投资6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3.1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比可知,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
加油站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油罐大小呼吸、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中挥发的非甲烷总烃及进出站区汽车尾气。项目设置有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站卸油、储油和加油时的油气挥发量显著减少。
2、废水
加油站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加油站生活污水经站区西侧10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加油站东侧高旗大道市政污水管网由响水坝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高桥河汇入清江,洗车废水由东侧19m3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加油站东侧高旗大道市政污水管网,由响水坝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高桥河汇入清江。
3、噪声:加油站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加油机、潜油泵工作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及进出站区车辆产生的噪声等。主要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
4、固废:加油站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罐油泥、隔油池油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加油站运行期较短,暂未产生清罐油泥、隔油沉淀池油泥等危险废物,后期委托专业单位清罐处理,不在站内暂存。
5、地下水防渗
加油站采用双层防渗油罐以及输油防渗管线,加油区地面采取全部硬化处理。
四、项目环境的影响与验收监测结果
1、大气影响
加油站废气主要为卸油、储存、加油过程挥发的油气,加油站建设了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显著减少了油气排放量。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加油站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及密闭点位油气泄漏浓度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的相关要求,对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影响
加油站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加油站生活污水经站区西侧10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加油站东侧高旗大道市政污水管网由响水坝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高桥河汇入清江,洗车废水由东侧19m3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加油站东侧高旗大道市政污水管网,由响水坝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高桥河汇入清江。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加油站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影响
加油站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加油机、潜油泵工作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及进出站区车辆产生的噪声。加油站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合理进行平面布置等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运营期加油站厂界南侧、西侧、北侧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东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可以做到厂界达标排放。敏感点处噪声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加油站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罐油泥、隔油池油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加油站运行期较短,暂未产生清罐油泥、隔油池油泥等危险废物,后期委托专业单位清罐处理,不在站内暂存,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五、验收结论
经验收现场检查,该加油站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废水、噪声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且加油站建设期间未发生污染事故,该加油站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1、做好现场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2、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30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有限公司湖北恩施市石油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东风大道117号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湖北恩施市石油分公司
2024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