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眩晕症综合诊疗系统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院)眩晕症综合诊疗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4-210900-01599)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900-01599
******医院)眩晕症综合诊疗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眩晕症综合诊疗系统1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2)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13:00至2024年11月06日13: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龙湖路7******服务中心4楼)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龙湖路7******服务中心4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龙湖路7******服务中心4楼),如未递交备份投标文件而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供应商因无备份投标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投标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迎宾大街6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大厦AC座1109室
联系方式:******-1002
邮箱地址:******
******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有限公司
账号:************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麻浩楠
电话:******-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