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化接口开发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医院
******医院信息化接口开发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信息化接口开发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00,000.00元
******有限公司承建,第三方系统需要与院内现有系统对接,或者医保新要求的数据上传的改造开发************有限公司研发,拥有该系统的源代码及知识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采购人可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阜新市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阜财采发[2015]32号,第三条 5.新购受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并继续由其提供数据对接后的维护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10-18 至2024-10-25(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张娜,赵青海,马驰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地址:彰武县彰武镇人民大街45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地址:彰武县建华路92号
联系电话:******
一、项目信息
******医院
******医院信息化接口开发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信息化接口开发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00,000.00元
******有限公司承建,第三方系统需要与院内现有系统对接,或者医保新要求的数据上传的改造开发************有限公司研发,拥有该系统的源代码及知识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采购人可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阜新市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阜财采发[2015]32号,第三条 5.新购受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并继续由其提供数据对接后的维护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10-18 至2024-10-25(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张娜,赵青海,马驰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地址:彰武县彰武镇人民大街45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地址:彰武县建华路92号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