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预算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预算编制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001
项目名称: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及预算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60,643.92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470,482.9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咨询服务 |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70,482.94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完成时止。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采购人(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合同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采购包2(预算编制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90,160.9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咨询服务 | 预算编制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90,160.98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自本项目正式受理开展工作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完成时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文件声明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格文件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或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属于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采购包2(预算编制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属于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采购包2(预算编制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开标方式为云平台“远程电子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elp/problem/。
******服务中心"(******/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云平台“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项目供应商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取得云平台回执、开标当天登陆供应商的账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示的时间内使用CA在自己的账号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进行电子签章确认。
6.项目事宜联系邮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0号15-17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20-******,020-******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