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业务稽核凭证寄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08 16:27:55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业务稽核凭证寄递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办公室-190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业务稽核凭证寄递服务项目******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业务稽核凭证寄递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各市县稽核业务单据凭证包的上行寄递和省分行运营中心对各市县的下行寄递业务;
2.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服务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3.6.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6.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6.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3.8.1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8.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6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
3.8.3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登记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新平台3.0注册入口”(******:8989/pages/register/register.html)完成企业账号注册,老用户无需重复注册。投标单位凭企业账号登录系统(******:8989/),点击项目信息——项目报名中——参与投标——网上报名(点击右上侧的“投标人登记”)完成投标登记,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应投标登记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获取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2获取文件方式 :
凭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8989/),点击参与的项目——参与投标——标书费用缴纳(勾选支付标段后点击“支付”/“合并支付”,在线扫码支付)——招标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下载前需按照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上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进行报名申请:
- 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
(3)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4)纳税和社保证明;
(5)相关网页查询截图及承诺函;
(6)税务信息表(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
2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3 |
纳税人识别号 |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4 |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5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6 |
联系人 |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
7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供应商承担。 |
(7)其他资格项要求的证明材料。
“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客服电话:0371-****** 。
注: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下载EPS格式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文件下载时间截止后交易平台不再支持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投标人无需到“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进入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等。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3开标地点(远程开标):“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室。
5.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平台3.0登录入口”进入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enc格式) 到平台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系统提示 “上传成功”的方认定为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确保其完整、正确。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系统将自动拒绝。
5.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在供应商管理中完善信息。未在供应商管理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供应商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集团官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蓬勃大厦6楼)
联 系 人:郭先生、赵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72@qq.com
******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59号邮政大厦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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