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观音阁街西段152号)两家药店于2024年7月5日向我中心提交了中止医保服务协议180日的申请。截至目前,以上两家药店中止协议已超过180日,仍未向我中心提交继续履行医保协议的申请,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成德眉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版)第六十条规定,决定终止以上两家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通告。
******事务中心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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