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医保发【2024】37号》项目公示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对“门诊诊查费(药学)、住院诊查费(临床药学)”等617个医疗服务项目的内涵、计价单位、除外内容、计价说明等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广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2024年新修订部分617个)见附件1,《广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终止执行部分 107个)见附件 2。2024年11月10日正式执行,现予公示。
医疗保险管理科
2024年11月7日
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医保发【2024】37号(盖章版).pdf
附件1.《广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2024年新修订部分617个).xlsx
附件2.《广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终止项目107个).xlsx